实验室pH酸度计作为一种常见的分析仪器,广泛应用在农业、环保、工业、实验室用水和土壤、肉类、皮肤之类等物质的测量等领域,但在实际使用时,需要用标准缓冲溶液定期进行校准,才能保证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。
为了控制酸度计的计量性能,保证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顺利开展,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已经发布了两版酸度计检定规程,分别为 JJG 119 - 1984 和 JJG 119 - 2005(以下简称“旧规程”)。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,pH 计也逐步走向智能化,企事业单位对pH 计的计量性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新款 pH 计的使用难免会出现与旧规程不相适应的情况,因此,国家质检总局于 2018 年发布,并在 2019 年实施了JJG 119 - 2018《实验室 pH(酸度)计检定规程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程”)。
实验室PH酸度计检定条件
新规程中标准溶液和电极系统的温度恒定性统一要求为 ± 0. 2℃,旧规程中,0. 1 级要求为 ± 0. 5℃,0. 2级要求为 ± 1. 0℃。 3. 2 检定用标准及设备直流电位差计由于其使用中的各种弊端,在新规程中不再作为检定用主标准器,近几年,电子产
品技术日新月异,pH 计检定仪正逐步走向轻便化、智能化,无线连接技术也将应用于计量检定中的各标准器中,因此,在对 pH 计检定仪的要求中,还提到了采用蓝牙/WiFi 或其他方式无线连接控制的分体式检定仪。
此外,新规程还新增了对有证标准物质不确定度的要求:一级标准物质不确定度不大于 0.005( k = 3),二级标准物质不确定度不大于 0. 01(k = 3)。